各二级学院(部):
为推进我校产教融合工作,深化校企合作,不断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,按照《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<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>的通知》(教师〔2016〕3号)要求,结合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,将开展我校第一批“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(培育)”申报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合作企业要求:
1.企业资质符合要求。申报企业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经营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依法纳税。
2.具备支撑教师企业实践的后勤保障条件。企业有充足的接纳能力,通讯与交通方便,医疗、安全有保障。
3.能够代表行业先进水平,校企合作基础良好,具备指导教师企业实践的人力资源。
4.优先选择与学校专业设置匹配的优质企业及相关产业的高端企业。
5.鼓励与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和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合作建设。
6.近三年企业发生重大环保、安全、质量事故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招投标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以及存在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申报;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不得参与申报。
二、教师企业实践主要内容包括:
1.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、工艺流程、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。
2.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、操作规范、技能要求、用人标准、管理制度、企业文化等。
3.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、新标准等。
三、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包括:
到企业考察观摩、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、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、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。鼓励探索教师企业实践的多种实现形式。
四、申报时间:
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17:00前
五、申报材料:
填写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(培育)申报表》三份,由部门负责人、合作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报送至产教融合中心(2号行政楼515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kdcjrhb@163.com。
每个学院(部)限报一个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(培育)。
联系人: 任小龙:13834113441
产教融合中心(就业中心)
2022年10月20日